大皖新闻讯 大皖新闻记者从安徽省林业局了解到,《安徽省自然保护区条例》(下称《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于2024年3月28日经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安徽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的法治、制度体系基本完备。
据安徽日报报道(记者 汤超 通讯员 章崇志 李祥)为统筹保护与发展,近日,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关于试行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2023年开始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探索实施“占补平衡”管理。
据合肥晚报报道 8月5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省林业局副局长齐新介绍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有关情况。计划到2025年,安徽省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到2035年底全省计划建成两处国家公园。
日前,安徽省印发林地管理图斑共同确认落图工作方案,针对耕地上造林、毁林开垦、临时使用林地、林业直服设施占用林地、违法占用林地以及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天然林等情形开展调查,确保国土空间唯一性和地类唯一性,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安徽省太平湖风景名胜区内违规建设房地产等项目,要求安徽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2021年4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安徽省督察期间,对相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督察发现,太平湖流域违规开发项目整改工作推进不力,局部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9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安徽省林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拥军对《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针对目前林地管理中一些困惑,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10日发布通知,明确林地管理边界,对耕地上造林情形实行差别化管理。这份题为《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统筹耕地和林地保护管理,落实国土空间统一用途管制。
7月2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印发的我省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的又一重要文件;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已自7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省级林长制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