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江黎) 近日记者关注到,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数据和政务服务中心、省疾控局推进高效办成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
近日,榆林市出台生育支持政策,旨在通过一揽子综合措施,破解生娃难题,营造生育友好社会环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完善生育休假制度● 对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女职工,在享受我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再累加产假10天,配偶可再增加护理假10天。
从2025年元旦起,榆林市推出一次性生育补贴和育儿补贴了。这意味着,陕西至少有3个地级市选择了以“真金白银”支持生育。榆林这个补贴力度大不大2021年5月31日起,国家调整了人口生育政策,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于是,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推进优化生育政策任务落实。
新华社西安1月1日专电(记者张晨俊)记者从陕西省卫计委了解到,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陕西省全面两孩政策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一对夫妻生育两个以内的孩子,实行生育登记制度,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不需要审批。
记者查询到,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服务,强化便民惠民服务,提高生育登记效率,此前,陕西省卫健委曾印发关于《陕西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夫妻生育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之内办理生育登记。
8月30日,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西安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在支持政策上主要涉及医保、住房、托育、交通、教育五大方面。
根据《衡水日报》报道,近日,衡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衡水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支持措施》提出,从降低群众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保障群众生育权利、大力发展托育服务等方面入手,出台组合措施,进一步提振群众生育意愿,全力遏制出生人口快速下降趋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即将来临,为了让广大女性深入了解医保政策带来的实惠与保障,记者走访了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对女性医保待遇相关政策进行详细梳理。无论是参保居民医保的女性,还是在职女职工,在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报销及生育津贴方面,都享有一系列优厚政策。
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消息,日前,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关于优化调整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7日。征求意见稿提出,优化调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