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由于办理案件自身的需要,在特定的情况下,需要对相关犯罪嫌疑人或被调查人进行搜查取证,包括去相关人员的住处、办公场所等,可以说,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很难见到这些过程,我们只能做一些影视作品中看到办案人员搜查的情形。
前言:不容易啊,从问题线索开始到初步核实,终于是要进入立案审查调查阶段了。我们需要在初核阶段通过查询调取被核查人一家及其特定关系人、密切关系人等对象的办公场所、相关房产、不动产等信息,另外也要注意从银行流水等数据中挖掘尚未过户或租用的不动产、金融机构保险箱等,分析是否有搜查的必要。
搜查作为监察机关一项重要调查措施,对搜集职务犯罪证据、起获赃款赃物、准确定性处理,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搜查权一旦被不当使用,不仅损害监察机关形象,还会侵害公民权利。本文基于工作实践,拟对搜查措施规范化使用进行探析。
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第三章 监察范围和管辖第四章 监察权限第五章 监察程序第六章 反腐败国际合作第七章 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九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