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0日,备受关注的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项目正式向生态环境部递交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按照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审批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要做出审批决定并通知项目建设单位。
7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在会上表示,《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5月发布后,生态环境部加快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其中对于近期拟开工的南水北调中线引江补汉工程等3个重大水利工程提前介入指导、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环评审批,为工程开工创造了条件。
关于印发《“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健全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我部研究制定了《“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公示以来,主建方充分凭借网络、通讯和媒体等方式,进行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推介会、推送科普文章等等各种行动,一致地向公众传达:中国最大淡水湖的“枯水问题”将要通过一个”生态闸“得到完美解决,江西要干一件千古留名的大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