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费方式的补充通知自然资函〔2024〕6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为贯彻国务院关于继
本文不涉及将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报批费用的承担问题,因为有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将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或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用地单位不是缴纳主体,不负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义务。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增值收益,拓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来源,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投入增长长效机制,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日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明确从2021年开始,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比例,确保到“十四五”期末,以自治区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同时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的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按照《国务院关于编制201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6〕66号)要求,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力度,从2017年1月1日起,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第二章 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用途管制要求等内容,明确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禁止开垦的范围等要求,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布局,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自然资源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土地管理法》为核心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体系,自然资源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4年6月24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9年9月24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根据2006年3月30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