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房东及业主朋友们: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全县上下携手抗疫,广大企业、个体商户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暂停营业、延迟复工,减少人员群聚流动,为全县有效防控疫情做出了重要贡献,展现了应有的担当与奉献。
4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申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鼓励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就疫情期间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申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近日,青浦区发布《非国有商业综合体租金减免补贴申请指南》《非国有商务楼宇租金减免补贴申请指南》,鼓励区内非国有商业综合体、非国有商务楼宇的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向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最长给予6个月房屋租金减免,并明确了支持对象、支持标准、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申请期限、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等。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以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精神,切实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更好发挥服务业作为就业最大“容纳器”的功能,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现就西湖区区属国有企业房屋租金减免工作有关问题明确如下:减免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和《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莆田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企业房租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应对疫情影响,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减免标准及相关事宜。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工作指南》《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国有企业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落实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实施主体。
为贯彻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以及《上海市全力抗疫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精神,依据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及《杨浦区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上海卫百辛有限公司疫情期间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事项公告如下:一、实施主体。
根据随州市政府国资委下发的《关于2023年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随国资函〔2023〕7号)文件精神,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严格落实执行好2023年房租减免、缓缴优惠政策,湖北随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州国投集团”
减免起止时间根据吉林省发布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的时间,免收2020年2月份的房租,其后至疫情结束房租减半。3、疫情期间,合同到期续签的,先缴纳半年的租金,待疫情结束后,按照通知要求再缴纳剩余的租金。
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稳住经济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巴彦淖尔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园区各企业单位:为落实市政府抗疫助企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确保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按照《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国有企业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科创集团将结合实施细则、操作指引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精神,切实发挥国企功能优势,扛起国企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和完成奉贤区区管企业房屋减租工作,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负担,全力帮助其恢复生产、渡过难关,现将奉贤区区管国有企业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公告链接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