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1日消息(记者 庞婷)3月31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低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标准为年缴费9000元,北京市参保人可在这个区间内自选缴费金额。
此外,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参保单位对企业划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各区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解说】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5月23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四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优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税收减免等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原标题: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发布三类人群可享政府代缴保费政策昨天(31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低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标准为年缴费9000元,本市参保人可在这个区间内自选缴费金额。
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记者姜琳)记者5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提出,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
2025年1月1日起,支持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连日来,有关职工养老保险的新政策一个接着一个。
广大居民朋友、相关单位:依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余期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余期缴费基数、退休待遇享受时限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保障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支持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切实兜牢失业保障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