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大同市桑干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大同市大清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市人大、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我市制定保护修复桑干河与大清河相关条例的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依法治水管水守护水清岸绿——写在《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颁布实施之际河北日报记者 周 洁通讯员 杜 海 王希海《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今年3月22日——世界水日当天正式实施。
本报大同5月4日讯(记者翁剑)近日,记者从大同市获悉,《大同市桑干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及《大同市大清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于今年4月1日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5月1日起施行。
8月27日,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占贵带领调研组,开展桑干河流域治理和修复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薛家营灌区节水综合改造工程建设现场和太平窑水库,实地详细了解灌区节水综合改造项目规划、建设内容及进展情况等,了解近年来太平窑水库综合治理情况,听取了相关单位关于全市桑干河流域总体治理和修复情况的介绍。
原标题: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1994年7月21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23年7月29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九号)《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
山西日报记者马占富报道 8月11日,记者从朔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朔州法院大力弘扬右玉精神,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以司法力量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1年,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之际,朔州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勇毅前行,突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给老百姓交出了一份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答卷:朔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第2,优良天数首次突破300天,达301天,PM2.5平均浓度控制到31μg/m³,二氧化硫下降率40%,下降率山西省第一,6项污染物指标创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好成绩。
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体化推进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乘势而上,持续发力,在“六新”上实现新突破,打造出一流的生态宜居公园城市,再现碧波荡漾环云中的盛景,用实际行动诠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让美丽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