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微信朋友圈不是商业圈,是个人专属的社交空间,单位强制您宣传、销售单位商品,一是为弥补疫情期间给生意带来的不利影响,以此方式“拓宽市场”;二是充分利用单位行政上的管理权限,要求员工“服从指挥”。
真情及打动人心有位知名的职业经理人曾对管理做总结,说“管理=感动+被感动”,说的精辟且不无道理。这其实与职场当众讲话怎么做去打动人心是异曲同工的——自己先感动,才会有别人被打动;自己有真情先动情,才会感动别人。真情,即真诚的心情或感情。
对此,时代物业品牌部工作人员发来文字回应表示:此举是为了更好、更全面地向业主展示社区的相关防疫工作及宣传▼经核实,公司要求员工设置微信朋友圈一年可见确有其事,之所以对员工提出该要求,是由于疫情期间,一线员工作为最直接面对业主的群体,希望通过让员工开放朋友圈及延长可见时间,更好、更
老板到底需要与员工,尤其是高级管理层的员工,分享些什么,才能致使他们愿意分担其责任?2014年某段时间患上了“互联网焦虑症”之后,企业家对高管在这方面的抱怨更多更凶了:我都愁成这样了,他们怎么还是一如既往不温不火的?
元旦前,在深圳市博奥特科技有限公司上班的张女士代表公司参加一个答谢会,答谢会上她抽中了3000元现金。因为不愿意将奖金上缴,公司以此为由将她辞退。抽中奖金是否应该上缴公司?公司以此辞退员工是否有理有据?网友说法不一,法律专家则大多站在员工一边。
员工不转发公司广告到朋友圈被罚1万元且开除?近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奇葩”案件做出裁决,判处用人单位扣除员工报酬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微信是个人的社交工具,如果用于工作联系,无可厚非,但朋友圈是私人表达的空间,发与不发、发什么,属于个人自由。
文 | 维辰你有“朋友圈自由”吗?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引发关注:在某妇产医院从事驾驶员工作的陈某,因不转发公司广告至朋友圈被罚1万元并开除,法院认定朋友圈内容应个人自主决定,判决涉事单位补发陈某工资1万元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8万元。
来源:【中安在线】前不久,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职工不转发朋友圈被罚1万元并开除”案例,引发广泛关注。2017年,某妇产医院开展员工微信朋友圈推广活动,该医院驾驶员陈某因未按要求转发相关链接,被扣除工资1万元,并被解除劳动关系。随后,陈某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澎湃评论员 与归又是一个让网友直呼解气的司法判例。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因员工不转发公司广告至朋友圈被罚1万并开除的案例,引发关注。法院认定:朋友圈内容应个人自主决定,判决涉事单位补发陈某工资10000元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809.6元。
在一家大型全国连锁卖场工作,因为经常会有各种活动,所以卖场会经常强制性要求每位员工必须转发各种相关内容到自己的朋友圈,然后截图发到员工群里,如果不转发轻则被批评,重则被罚款,所以大家都不得不转发,时间久了发现,每次打开自己的朋友圈都会发现朋友的动态越来越少了,后来才明白自己是被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