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解决草原生态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草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巴彦淖尔新闻网】近日,市林草局组织草原科、市林草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旗县二级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磴口县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调研组一行通过入户走访、实地查看、资料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草原生态保护落实情况,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县林业和草原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工作开展中取得成效和推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本报呼和浩特4月2日电 (记者张枨)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获悉:春季是草原牧草返青期,为依法保护草原,自4月份起,内蒙古全区所有9.7亿亩草原都将进行休养生息,其中3.8亿亩禁牧区草原实行全年禁牧,5.9亿亩草畜平衡区草原执行不少于45天的春季休牧制度。
来源:经济日报经济日报呼和浩特12月7日讯(记者余健)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草地羊生产加工基地一直忙个不停,每天都有草地羊肉发往全国各地。该基地负责人王国祥介绍,这两年基地引导牧民走少养精养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不仅出栏的羊品质更好,草原也得到了有效保护。
记者从市林草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保持我市生态建设成果,2024年,市林草局将通过“三举措”全面落实禁牧休牧制度,持续推进禁牧休牧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将禁牧休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和林长制考核指标,制定年度考核细则,加大考核赋分,细化考核任务。
来源:内蒙古日报 10月11日、15日,全区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工作现场会分别在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和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代钦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解决草原过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试点后续工作做扎实、做到位,把成效经验评估好、总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