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局《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专题页的信息,截至2019年7月,已有106个国家签署实施CRS的多边主管当局协议,其中,92个国家已开展相关信息交换,包括了几乎所有的传统离岸属地,移民国家:
根据国务院今年1月1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707号: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所称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别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CRS的英文全称是CommonReporting Standard,中文翻译是“共同信息交换准则”。据OECD消息,加入CRS的150多个国家中,已有93个国家与中国CRS“配对”成功了,几乎包括所有传统”避税港湾”。
许多高收入人群利用收入种类复杂、来源多样,区域广泛等特点,进行逃税、避税。转换收入性质降低税负:在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下,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在内的综合所得收入,应税收入超过96万的部分,将适用45%最高边际税率。
中国版CRS落地后,一场针对非居民金融账户的尽调摸底,已经在我国银行业大规模有序铺开。针对不同客群,摸排步调不一:对高净值客户的排查要急一些,金融机构被要求在今年12月31日前将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百万美元的个人账户信息全面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