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进一步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8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意见》的主要内容方面,罗智勇介绍,《意见》共20条,从准确把握实质化审理基本要求、严格审查实体条件、切实强化案件办理程序机制、大力加强监督指导及工作保障等四个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工作要求。
针对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流于形式、监督缺乏有效手段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就此类案件审理提出四项基本要求,以保证减刑、假释只适用于确有悔改表现的罪犯;
2021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今天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最高法审监庭副庭长罗智勇表示,《意见》的出台是健全完善减刑、假释制度的现实需要,也是继续深化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