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和小丽订婚时,大林向小丽家给付彩礼10万元。后二人因置办婚礼等事宜产生矛盾,大林悔婚,想要回彩礼,小丽以彩礼已用于筹备婚礼花销和偿还母亲债务为由,拒绝返还。这笔彩礼小丽需要退还吗?——小丽应当退还。
近日,河南省平顶山中院公布这样一则案例。小张经人介绍与小郭相识,二人情投意合,开始同居。一个月后,小郭有了身孕,两人订婚。同居四个月后,二人分崩离析,小张以订立婚约、支付彩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小郭返还彩礼。
大众网记者 侯祥家 通讯员 陈宇 青岛报道相恋同居两年半,期间订婚并给付彩礼,最终却没走到一起,这种情况下彩礼需要返还吗?近日,平度法院明村法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彩礼纠纷案件。王某与陈某同居时间达两年半左右,二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记者 李自强 通讯员 范天梦订婚送了26万余元订婚彩礼和一套价值5万余元的首饰,后性格不合未能登记结婚,期间女方怀孕又流产。彩礼问题成纠纷,男方诉至法院请求返还订婚彩礼等合计32万余元。近日,经崂山法院承办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女方返还订婚礼金15万元及相应首饰。
婚约,亦称订婚或定婚,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现实生活中,婚约虽然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但作为一种民风习俗,有其自身的社会基础和历史文化背景。按照我国迎亲嫁娶的民间婚俗,订婚男女往往会有一些财物往来,俗称彩礼。
彩礼作为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本应蕴含着对婚姻的美好祝福。但是,近年来,彩礼数额持续走高,攀比之风悄然蔓延,不仅背离了彩礼的初衷,使给付方家庭因彩礼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也给婚姻稳定埋下隐患。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资料显示,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近年呈上升趋势。多少彩礼算“高额”?
实践中,中国素有彩礼风俗。在现代,彩礼依然在婚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这种彩礼在婚前给付后,如果双方最终未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多会要求返还。如果双方离婚的,也发生彩礼问题要求返还的情形。人民法院需要根据哪些标准和条件来决定是否支持当事人对于婚前给付财物的返还之诉呢?
22岁的孕妇周娜正在考虑与未婚夫退婚的事。家住贵州某县的她和大两岁的未婚夫在网上相识,恋爱一年后两人订婚。订婚时周娜考虑到男方是单亲家庭且刚买房、装修花费不少,在当地8.8万和12.8万的彩礼标准下,自己做主要了6.8万的彩礼礼金,五金首饰也仅选择了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