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妇女节即将到来,女职工权益保护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3月7日,南都记者注意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女职工因为怀孕而遭到公司解雇的案例,东莞中院二审判决涉事公司除了向当事女职工支付违法解雇赔偿金外,还应赔偿产假工资损失及哺乳期工资损失,合共约6.8万元。
“三八”国际妇女节即将到来,女职工权益保护又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尤其是现如今女职工因为怀孕而遭到公司解雇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时,女性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主张哪些赔偿?记者今日了解到,广东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怀孕女职工被解雇引发的纠纷案件。
#我要上头条# #江苏# #苏州头条# #怀孕#此前,陈某在苏州一家产后护理中心担任产康师,入职3个月后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将这一消息告知护理中心的实际控制人后,遭到了辞退,于是陈某将产后护理中心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目前,女性员工在孕期因各种原因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纠纷的案件屡见不鲜。那么,因为“违法解聘”而造成的社保待遇损失谁来承担?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吗?女性劳动者该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3月24日,山西晚报记者根据人社部门公布的相关案例进行了采访梳理。
2024年9月,王女士入职淮安市梦鸽舞蹈培训有限公司从事舞蹈教学工作,徐女士系该公司一人独资股东。2025年1月王女士发现怀孕后告知负责人徐女士,徐女士多次与王女士沟通要求其主动辞职未果,王女士一直工作至春节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