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审理以审查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构成要件为基础,综合考量车辆的使用用途和使用人改变等因素,认定共享租车行为属于《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情形,以此规范司法实践的适用标准,更好地平衡共享经济模式下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对价关系。
日前,涵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经营汽车租赁业务的A公司有一辆玛莎拉蒂小轿车,程某某向A公司以每日750元的租金承租,又将这辆车转租给无驾驶资格的李某某。李某某无证驾驶该车,因操作不慎撞向路边的石墩,造成车辆损坏。 经交警认定,李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在北京打工的小刘驾驶面包车追尾小张驾驶的兰博基尼轿车,被交警认定负事故全责。去年,兰博基尼车主小肖诉至法院,向小刘和保险公司索赔190多万元,一度受到广泛关注。22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认定,小刘和小张分别负事故85%、15%的主次责任。
最近湖南的熊先生在购买了一辆价值200余万元的法拉利后,将该车借给朋友到湖北接亲,哪知在回来的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造成车损高达118万余元。熊先生为该车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但是一审、二审法院为什么还判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呢?
每经记者:袁 园 马子卿 近日,在浙江宁波,一辆别克车跨实线与一辆超级跑车柯尼塞格发生碰撞。《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网友关注更多的是豪车的定损和最终赔偿。那么,豪车究竟是怎么定损的?一般需要多长的周期呢?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采访到了保险业内人士。
6月29日下午一辆黄色法拉利当街自燃的新闻引发市民广泛关注不少路过的市民刚好拍下了自燃瞬间的画面浓烟和火焰将整辆车包裹很快车子的后半截就被烧毁据车主姜先生介绍,这辆法拉利新车价值500余万元,他将车子借给朋友后,对方找了一名代驾司机驾驶,并在驾车途中发生自燃。
1月30日,四川内江市资中县发生了一起令人咋舌的意外事件。一名熊孩子在下水道扔鞭炮,瞬间引发沼气爆炸,巨大的冲击力致使地面上多辆车被掀翻,现场一片狼藉。从现场的情况来看,受损车辆中不乏奥迪、路虎、林肯等豪车。有网友表示,车损赔偿估计不是一个小数目。事故发生后,警方迅速介入处理。
极目新闻 石平11月4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广州一货车在掉头时撞上一辆挂有粤港两地牌照的劳斯莱斯。有目击者称:“货车司机得知会被判全责,当时就吓得浑身发抖,劳斯莱斯女车主则拿出手机淡定拍照。”11月5日下午,劳斯莱斯车主在社交媒体回应:“实际上这位司机大哥只买了100万元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