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入职时提供原用人单位的离职证明,如果劳动者无法提供,可能导致不被录用的后果。如果原用人单位未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相关案例。
5月1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广州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白皮书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广州法院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件中,某科技公司因拒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被认定违反法定义务,给员工再就业造成阻碍,应赔偿员工有关损失。谢某入职某科技公司。
用人单位在招录劳动者时,一般都要求劳动者提供由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离职证明,往往很难获得心仪单位的录用。可以说,离职证明在劳动者再就业时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那么,离职证明有哪些功能?它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性质?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需要注意什么?
【图解】原标题:离职证明中载明的内容如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赖志凯离职证明是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结束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主要用来证明劳动者工作经历,方便劳动者再就业或享受社会保障权利。
□宋波前不久,东北女孩刘聪(化名)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公司出具的离职证明载明“刘聪与公司签订的服务期协议尚未履行完毕,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后经调解,公司重新向刘聪出具了离职证明。法官认为:“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并非行使用工管理权及用工评价的手段。
作者:唐伟“恭喜您通过我司面试,请您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原单位离职证明等材料,下周一到公司报到。”北京青年周斌(化名)被公司辞退,几经周折后,找到了一份合适的工作,周斌有些犯难,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前用人单位迟迟不肯为他出具离职证明。
扬子晚报网12月24日讯(通讯员 徐杰 记者 张可)用人单位招聘时,基本均会要求劳动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这是因为离职证明是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书面证明,既能证明员工的相关工作经验,也能避免用人单位招用与前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所带来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