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准许检方撤回对两名收购、出售人工繁育鹦鹉等动物的被告人段吉国、王妹兰的起诉。检方的撤诉理由是,在诉讼过程中,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7月30日,河南邓州市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准予邓州市检察院撤回对邹红喜等三人的起诉。邹红喜因买卖一只和尚鹦鹉,在2020年8月19日被刑拘,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此后,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邹红喜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然而,这种鹦形目鸟类中,多数品种已属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受到国家保护。2021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河南省对包括费氏牡丹鹦鹉在内的四类人工养殖鹦鹉进行标识管理试点,目前在广西花鸟市场,已经有商户销售这些鹦鹉品种。
这只会站在肩膀上,跟主人一起去散步的鹦鹉叫“皮蛋”,是三水大塘张先生花4000元买回来的宠物。这只和尚鹦鹉张先生和家人已经养了3年,没想到这个月6号却出走了。鹦鹉主人张先生:“一开始买回来就是要陪我奶奶的,因为我爸长期在外地工作,我也是家里只有老人,一个感觉她挺孤独的。
目前在北京市,个人可以购买饲养带有“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的和尚鹦鹉作为宠物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林业部关于核准部分濒危野生动物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通知》规定,除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鸡尾鹦鹉外,从境外引进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所列鹦鹉种类均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其人工繁育活动依法应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
一只和尚鹦鹉引发的刑案,已拉锯近四年。日前,河南南阳中院对该案开庭再审并当庭宣判,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发回邓州市法院重新审判。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邹红喜是南阳的一名中医,经营着一家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