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2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奕楠)近日,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调整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支付方案,要求合同工期在两年以内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现场核查前一次性
记者31日从市住建局了解到,针对当前房地产开发企业遇到的困难及挑战,为支持企业更好发展,结合建筑工程实际情况,昆明市将调整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简称:“安措费”)拨付比例,在开工前加大拨付量,在确保专款专用的同时,减轻企业负担。
10月25日晚,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7号),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下称“安全措施费”)的提取和使用作出新规范。安全措施费是什么、怎么用?又将如何加强监督管理?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工厂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全体员工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到实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上下贯通的责任体系,做到抓隐患源头、抓管理源头,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工厂财产的安全。
2021年7月19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近期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频发,已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情况,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的相关条款是强制性条文,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不得参与投标报价竞争。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建交通局、甘肃矿区住建局,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1月11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1月28日全省经济运行调度会议、1月29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省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力推进工程项目安全有序尽快开
在检查的146个在建工程项目中,通报10个安全生产较差项目和4个扬尘治理较差项目,这14个项目涉及的14家施工企业和14名项目经理、14家监理单位和14名总监理工程师的不良信用信息,将记入“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并分别扣综合信用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