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郝晓炜)严禁医生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严禁收受“红包”;对违反“九不准”的行风案件实行“一案双查”……为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树立卫生行业新形象,即日起,我市卫生系统开展“九不准”专项整治活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医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医疗卫生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制定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在《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从严治理基础上,从内容到形式的一次升级完善:“《九项准则》制定过程中,我们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督促及时研判医疗卫生行业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和老问题新表现,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前提下作出相应的补充性禁令,如‘不实施过度诊疗’‘不准接受商业提成’,等等。
九不准内容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2、不准开单提成。3、不准违规收费。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8、不准收受回扣。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齐鲁网10月15日讯(济宁台 闫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卫生行风建设,济宁市卫生计生委、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研究制定了《济宁市卫生计生系统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细则》细则遵
11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将医疗机构贯彻执行《九项准则》的情况列入评审评价、医院巡查的重要内容,列入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个人待遇挂钩。
最新版本《医务人员九不准》,非官方、不正式,建议民间自娱自乐用。 1、不准随便加班。严格遵守劳动法,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以及国家关于带薪年假所有制度。 2、不准值班后不休息。下夜班后不准查房、处理患者、出门诊、上手术。 3、不准疲劳工作,以免增加工作失误。
作为有着红色基因的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为肃清不良风气,树立诚信为民的医德医风,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行动,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行为,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