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导读:打官司不仅是门技术活,耗时费力不说,【诉讼费】和【律师费】对普通家庭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民事诉讼来说,【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根据胜诉率进行分配,如果完全胜诉,则由败诉方承担,如果部分胜诉,按胜诉比例分别承担)。
商业活动中,卖方为买方出具发票是买方的一般合同义务,但对于买方付款与卖方开具发票的先后顺序,一般应认为先付款、后开票,若双方有特殊约定,则按特殊约定办理,否则,以对方未开具发票作为己方逾期支付价款的抗辩理由,一般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关于律师行业的“30%无票办案费用”,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注意:第一,什么是“30%无票办案费用”?举例说明,假如张律师是律所聘用的专职律师,其与律所针对某案件签署分成协议,张律师针对该案件取得50万收入,则根据上述规定,张律师取得的50万收入可以税前扣除30%,共15万元,仅针对其余35万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税前扣除的15万是不需要发票等票据来证明的,所以我们称为“30%无票办案费用”。
针对“网传深圳市律师协会偷税被罚”一事,9月3日,深圳市律师协会官方公众号发布声明称,该会已收悉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相关决定书,所涉问题发生于2009年至2015年,因该会管理制度不完善、账务处理不规范所致。
裁判要旨:因《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属于管理性规定,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劳动者据此主张合同约定的律师费支付条款无效,于法无据,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未违反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原标题:仅提供律师费发票 能否作为索赔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发票能否作为律师费实际产生的凭证?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审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因原告某银行仅提供律师费增值税发票,未提供银行流水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