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塑料制品制剂厂系个人独资企业,该企业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设且未验收,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辽阳市生态环境局据此对北方塑料制品制剂厂作出罚款50万元、对其投资人潘某某罚款15万元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
作者:王如僧律师,税务诉讼律师单位: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一、什么是单位犯罪《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体现了单位犯罪的法定性,然而没有明确什么是单位犯罪。
杨先生的父亲于2022年9月去世,未立遗嘱,生前经营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以房产、资金等财产出资。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