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产中,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者占用其他土地时,首先应当提前报当地主管部门审批,在审批范围内动工,切勿“先斩后奏”,同时,占用土地面积不能超过法律规定。检察官提醒您,一旦超越界限,即为违法,莫要贪小便宜吃大亏!
日前,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决定挂牌督办四起土地领域典型案件,公开督促有关市县依法依规查处整改,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已向有关市县同步下发挂牌督办函,要求有关市县和部门抓紧调查,限期整改。
这是一次去伪存真、在迷雾中小心求证的采访。记者不久前接到线索,山东省微山县鲁桥镇一位农民举报称,2015年7月的一天,他的数亩耕地被当地镇政府及开发商组织“侵占”,其范围内部分果树及鱼塘几十万尾鱼苗被当场掩埋。
去年7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提出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