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成都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成都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50元。
12月2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听取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升稳产保供能力工作情况汇报,部署有关重点工作;研究审议成都市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进一步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10月8日,成都市民政局网站发布了《听取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经前期调研,成都拟适度提高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元/月— 40元/月。
今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将进一步完善主动发现和动态管理机制,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助,对成员和收入财产变化的家庭及时复查,对空巢老年人信息台账实施动态、分类管理。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缪梦羽 编辑 王鹃 校对 李旻
12月2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54次常务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审议《成都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成都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成都市“双招双引”顶尖科技创新团队支持办法》《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等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来源: 原创稿人民网成都9月20日电 (李强强)据四川省民政厅网站消息,近日,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联合印发《关于发布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
川观新闻记者12月24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经省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发布了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川观新闻记者 李丹记者9月19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经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民政厅等5部门发布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74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533元/月
今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成都市拟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提高,并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如何调整?不同区域有何变化?据介绍,2024年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40元/月,即市辖区950元/月,其他市县900元/月。
封面新闻记者 赵紫萱11月13日,封面新闻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经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民政厅等5部门发布2024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