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逸之近日,市民赵女士(化姓)通过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前夫在没拿到原产权证的前提下,持民事判决书在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办理了产权份额变更手续。“房产本还在我这里,我也没有到场,怎么就能做这个手续呢?”赵女士感到困惑。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房屋归男方所有,但离婚后女方拒不履行协助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这起婚后财产纠纷案怎么判决?基本案情 原告赵光(化名)与被告陈香(化名)原系夫妻关系。结婚数年后感情破裂,两人决定离婚。
来源:东北网东北网11月19日讯(常伟娜 解瑞羽 记者 佘雨桐) 房屋过户落在儿媳名下,谁料儿子儿媳离婚,一场房屋争夺战拉开序幕…近日,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二审审理维持原判,确认动迁安置的两户房屋归原告。据了解,被告王某曾是原告孙某、郭某夫妻俩的儿媳妇。
“这个房子是你爸跟我结婚之后建的,他早就立了遗嘱了,这个房子是要留给我的!”“你有遗嘱,我也有遗嘱,而且还是公证遗嘱,我爸说房子属于他的那部分归我,你不能独占!”阳江阳春市人民法院春湾人民法庭,案件诉辩双方剑拔弩张、互不相让。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男方出轨后与妻子协议离婚,选择净身出户,并将夫妻共有房产份额赠与妻儿,可多年后他却反悔了。本文刊于《中国妇女》杂志案例2007年,廖嘉因婚内出轨,与妻子任妍协议离婚。儿子文文虽已成年,但体弱多病,需要母亲长期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