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还款压力,进一步提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的使用率,满足职工对委托扣划还贷授权业务的多样化需求,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从2014年9月1日起对委托扣划还贷授权服务作出改进。
近日,襄州陶女士来电咨询:“我办理了商转公贷款,从这个月开始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什么还是从我原来的银行卡扣款,没有扣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呢?”“如果选择公积金账户余额每月划扣还款,需在15号前办理对冲还贷业务,办理成功则优先划扣主借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专席回复。
已办理省直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在开通“逐月冲还贷”业务后,如账户每月冲抵后仍有余额,每年度可自行选择一个月份将余额直接冲还公积金贷款本金,从而最大限度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减少利息支出,减轻家庭还贷负担。
关于开通组合贷中商业贷部分参与逐月冲还贷业务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轻贷款职工还贷压力,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于2024年8月20日起开通住房公积金(含贴息贷)组合贷款中商业贷部分参与逐月冲还贷业务,逐月冲还贷可同时冲还组合贷款(含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