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焦作市交通运输局_政务公告】河南省方兴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于2024年12月24日到期,且未进行延续申请。企业负责人(法人代表)范石嵬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已过期,所属车辆《道路运输证》未审验等,该公司不再具备开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关于注销张家港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2024年第(7)号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放管服”要求及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一条、《苏州市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对符合以下注销条件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张家港市道路货物
吴江区震泽镇吕林根运输经营部等74家企业: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在道路货物运输行业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发现,你公司等74家企业超过一年未参加年度审验。依据《苏州市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本局拟对你公司等74家企业(名单见附件)作出注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