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和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在疫情流行期间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原定于3月中旬进行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推迟举行,具体认定报名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近日发布河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最新发布《河北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河北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做好我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北省
河北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做好我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教
公告中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和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在疫情流行期间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原定于3月中旬进行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推迟举行,具体认定报名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河北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即将开始,此次认定分两个批次进行,3月20日至31日进行第一批次网上报名。第一批次的申请人为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港澳台居民,以及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以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申请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