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在国新办举行2022年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农业农村司负责人姜大峪表示,财政部积极研究出台水利支持政策,出台了“十四五”时期财政支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的一揽子政策,同时延长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期至2025年底,为支持三峡后续工作、南水北调工程提供财政支撑。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商报讯(见习记者 葛玲燕)今年4月初,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推出了30条帮助企业减负降本的政策举措。截至11月底,第一批减负降本政策已为全省企业降低各类负担和成本800多亿元。下一阶段,浙江在推进企业减负降本方面还有哪些举措?
“降成本”是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支点,浙江省在助力企业降成本上又有大动作!昨日,省减负办、省经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省政府新近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政策意见》(下称《降成本意见》)进行专题解读。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出台《关于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即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由原按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调减为零。
编者按:根据国家非税收入征管体制改革部署,围绕“接得稳、收得妥、管得住”工作要求,精准定位缴费人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红网联合推出“惠企便民‘画’非税”系列动画视频,聚焦小费种,展现大作为。水利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于6月4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明确,原本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序号项目名称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单位)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备注1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财综〔2009〕90号,财综〔2010〕97号,财税〔2010〕44号,财综〔2013〕103号,财税〔2015〕80号,财办税〔2015〕4号,财税〔2017〕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