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职场原创,关注“职有锋哥”。最近总看到有人问,在被录用环节,HR要求他们提供工资流水,他们认为工资流水属于个人隐私,不能随便提供给HR,可是不提供的话,录用流程又走不下去,最终可能会丢掉这个工作机会,他们想知道,能否合理地拒绝提供自己的工资流水?
关于“什么时候工资流水成了新人入职必须提供的资料项之一”这件事,作为一个HR打工人的我还是多少了解一下背后的原因的。其实要说以前,那个时候去一家新公司报到,基本上是不看工资流水,可为什么现在基本上是个公司就要呢?
在社保维权并不难,留好这二项证据,您就有了九成把握胜算!一文中笔者提到社保维权所需二项重要且基本的证据----“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工资流水是其中的重要证据,笔者认为其重要性超过劳动合同。社保局在受理相关举报申诉的时候也明确要求提供此证据。
有的朋友在面试的时候HR会问到在上一家单位的工资待遇情况,最后面试结束后,会告知面试者如果收到OFFER,进行入职的时候是需要提供上一家公司的银工资流水,也就是说新员工入职需要提供入职流水,那么这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