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12日讯(记者 卢欣 通讯员 梁露 刘孟妮)记者从长沙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征缴管理中心获悉,依据现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2025年1月1日起将无法补缴2024年度灵活就业未缴费月份的养老保险费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12月底前,灵活就业人员可对2020年1月至今未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行补缴,错过时间就不能补缴。为减轻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压力,允许缴费确有困难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在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在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根据《关于做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工作的通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