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内从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再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所得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
对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来说,一年一度的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了。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 60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