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伯在世时与老伴共同协商制定了把房产留给大女儿的共同遗嘱,因房屋是两位老人共同共有,王老伯去世后,老伴更改或撤回遗嘱的,仅能对自己的那部分财产进行处分,对于王老伯的遗产,仍应按照之前的共同遗嘱执行,即大女儿和小女儿各享有房产二分之一份额。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记者 陈道峰家住周村区北郊镇某村的老李夫妇有两子一女。2019年8月,老李夫妇公证了一份遗嘱,其财产由三个子女平均分配。老李夫妇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一直住在女儿家中,有感于女儿对自己的悉心照料,临终前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一半财产分给女儿。
遗嘱,是对去世后的遗产和其它事务作出的安排处理,遗嘱的形式也有多种,比如大家比较熟悉的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那么,如果生前留下了多份遗嘱,应该以哪一份为准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今天(7月19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这么一起案件。
老人去世前3个月拿着遗嘱去公证处公证过,然后把遗嘱交到了子女手中保管,等老人去世后,在书桌发现了他去世前3天亲笔写下并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的另一份遗嘱,很多内容都与公证遗嘱对不上,这个时候该以哪份遗嘱为准呢?
最近,张老头家可摊上事了,三个孩子因为遗产继承问题吵得不可开交,这倒不是没立遗嘱惹得祸,而是遗嘱立的太多了!三个人是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故事梗概张老头年事已高,这天大儿子上门对他说:“家里的学区房如果能留给他,以后孙子就可以上市里最好的小学了!
大小新闻客户端9月18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鲲 吕金滙 通讯员 李委倚 李俊健 摄影报道)9月14日上午,由烟台晚报、烟台中金黄金投资有限公司携手芝罘区白石街道青华社区举办的“老于帮办”进社区活动第361站,在新石南路长城商务大厦西侧社区小公园如期举行。
□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张源源实习生 张杨老人生前先后立下多份遗嘱,内容中对遗产的分配相互冲突。哪份才拥有最终效力?近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样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民法典生效后,对遗嘱的形式和效力均作出了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