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8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孟姣燕 通讯员 胡绮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近日发文,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与2018年文件相比,此次收费标准未调整,仅更新表述2项收费项目等。
日前吉林外事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为进一步推动业务发展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吉林省外事服务中心将调整部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章来源:转载·掌上长春、吉林外事服务图片来源:转载·掌上长春、吉林外事服务编辑:王浩懿初审:郝滋丽复审:钟晓终审:赵敏戳右下角小花分享给更多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中共中央党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491号中共中央党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有关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重新发布中共中央党校行政事业
文件详细内容如下:各县区教体局、发改委,湾里管理局教体办、经发办,市属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为做好2022年春季开学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市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转发〈江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按规定的项目、标准收费。
湖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湘教发〔2023〕6号HNPR—2023—03007各市州教育(体)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重要批示以及《教育部关于推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