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荆门日报-荆门新闻网】昨日,市房地产监察大队就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再次提醒物业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必须依规履行自己的义务,像以业主拖欠物业费为由,中断或变相中断供水、供气、供电等行为,都是违法的,监察部门将进行严厉打击。
近日,天津的程慧(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咨询,如果业主没有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能否对业主停水停电?解答:对于程慧提出的问题,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金春英律师表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是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与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之间签订的是供水、供电合同,这属于两个相互独立的合同关系。
物业:已把门面房纳入服务范围□晚报记者 王永良 张丽丽本报讯因没有交纳物业费,一商店被停电一天一夜,商户质疑门面房是否应该交物业费。昨日上午,市民余女士向本报反映,物业没有给自己提供服务,不应该向她收取物业费,更不应该因此停店里的电。“现在想起这件事,我还感觉很窝火!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直通12345,督办在行动。近日,12345热线受理平台反复接到市区金穗家园小区沿街商户经营者打来的电话,说他们店里频繁停电,影响经营。8月23日,市长热线工作人员赶到市区金穗家园小区西门,随机走访了几位沿街商户经营者,实地了解情况。
“隔几天就要跑一趟,真让人心烦。”2月22日,南宁市正恒商业广场的商户投诉称,因未交运营服务费,近期他们去物管缴电费时遇到刁难,要么不让缴电费,要么被限制买电。广场运管公司回应称,他们收运营管理费已多年,商户入驻前亦告知,既然少数商户不配合,他们便不提供服务。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近日,读者周女士向扬子晚报【有事找紫牛】栏目(025-96096)反映,称在南京新世界百货经营餐饮店,结果开业仅一个多月就被商场断水断电,导致无法营业,损失巨大。新世界百货给出的理由是未收到房租和物业费,而承租方坚称自己未拖欠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