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7月29日,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赵振华在推动基本解决全国“无律师县”问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72名律师将在海拔最高、氧气最稀缺、条件最艰苦的西藏等省的46个“无律师县”留下足迹。赵振华介绍,目前我国的律师队伍已经发展到60.5万人,行业发展迅速,但有的经济欠发达地区没有律师。
为进一步规范法官、检察官与律师的接触交往,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你的留言,部委有回应”栏目第49期来自河南的网民“不知名”(手机尾号4160)留言咨询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问题。我们将留言转给司法部,他们给出权威答复。网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否需要备案,不备案是否影响日后执业?
——谢阳律师案的几点简单思考【案件概述】2014年5月16日上午9时,湖南律师谢阳起诉湖南省司法厅、长沙市司法局转所行政不作为案在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开庭审理。著名律师“行政诉讼第一人”@袁裕来律师和国际著名 @律师刘卫国 将代理@谢阳律师911 出庭。
会见权,是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重要的辩护权利之一,也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项重要的权利。基于监管场所硬件条件的限制以及办案人员主观偏见等多种因素,在实务中律师会见受阻时常发生,“会见难”问题也成为阻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弊病,除了法律规定的需要侦查机关许可的会见情形外,律师会见受阻该如何救济,笔者结合自身办案经验以及法律规定,对合法救济路径进行系统梳理,供参考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