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10月31日讯(记者 张雯婷 通讯员 孔进 严文达 王业官)记者31日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财政下拨资金2亿元,用于优抚对象等人员提标政策落实。据了解,中央和省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相关通知,农村 60 岁老兵补贴新标准如下:从 1954 年 11 月 1 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含 60 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提高 32 元,达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2024-12-25 08:09 全网阅览量:2657近日,省退役军人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明确从2024年8月1日起调整我省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从2020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三属”定期抚恤金,“三红”、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农村籍老义务兵、烈士老年子女等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标准继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