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上门女婿往往住在女方家中,对女方父母承担相对更多的赡养,不是亲儿,胜似亲儿。到遗产继承时,他们有份吗?近日,江苏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上门女婿徐某并不享有老丈人遗产的继承权。
百善孝为先女婿入赘多年为岳父养老送终真情无价可房产有价上门女婿也是“儿”,遗产继承有份吗?1993年,徐某作为上门女婿和周某甲结婚,入赘周家。结婚时,周某甲尚有妹妹周某乙在家。婚后,徐某与老丈人一家同住。五年后,妹妹周某乙结婚,搬离老宅。周某甲的母亲向某于2001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