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甘肃在行动 【一图看懂 | 疫情期间,甘肃省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政策】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
省财政厅近期会同相关部门提请省政府印发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出台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政策,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3号)发布。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需提交什么材料?核准条件是什么?
国家发改委2月18日消息,国家发改委等14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鼓励各地可根据条例授权和本地实际,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
中国网地产讯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延长现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2020年浙江省出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执行期延续至2021年6月30日。
2020年8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并决定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来源:【安徽财经网】安徽财经网讯:记者昨日获悉,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办公室围绕《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2023-2025年发展规划》中明确的重点任务,梳理归集形成《支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税费政策40条》,精准支持新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