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从2019年起,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以及人民法院审结的刑事案件中,危险驾驶罪占比首次超越盗窃罪,位居第一。其中,绝大多部分是醉酒危险驾驶犯罪。
醉驾是一种抽象,假想罪,可以理解为可能会发生事故,如果没有事故发生的话,就没有特定的受害者,而且现实中很多被查到醉驾的都是无事故的,却要面临着五年禁驾,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请问臆想出来的罪名真的合理吗?
2022年12月3日23时00分许,被告人伊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鲁R2****号牌小型汽车行驶至郓城县某地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在送检的被告人伊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07.6mg/100ml,系醉酒驾驶。
自2011年《刑法修正案》首次规定“危险驾驶罪”,让“醉驾”入刑以来,全国范围内的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中,危险驾驶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危险驾驶罪和盗窃罪并列成为案件数量最多的犯罪类型,二者总和占案件总数的1/3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