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这样的案件:2021年,女子为其父购买百万医疗保险和住院保险两份保险,两个月后其父被诊断为鼻咽癌。保险公司以女子签订保险合同时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健康状况为由拒绝理赔,女子和其父遂将该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近年来,“电信诈骗”因其手段新、方式多、迷惑性强层出不穷,对此某保险公司专门推出“电信诈骗个人账户资金损失保险”,王某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上述保险后被人冒充公检法诈骗致其账户29万余元资金被盗,事后保险公司以该损失不属“电信诈骗损失保险理赔”范围而拒赔,王某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车主同意续保,且确认了保险“预览单”,后续也缴了费,但保险公司录入系统较晚,且未告知车主“保单续保次日才生效”。好巧不巧,这个“空窗期”,竟就发生了交通事故,而保险公司以车辆“脱保”拒绝理赔。近日,无锡市梁溪法院审结一起保险合同理赔纠纷案件,谁该为此次事故买单呢?
保险期内男子遭遇车祸身亡,妻子还贷后向保险公司索赔,却被保险公司拒绝。同日,张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张某在《贷款借款人保险凭证》上签名,该凭证除记载了被保险人姓名、保险金额、保险期间等基本要素外,约定该保险适用条款为该保险公司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