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刘继忠 ■见习记者 刘小玉/文图 视频如今,汽车“以租代购”本不是什么新鲜事,但郑州的李庭峰却因为这事“创伤累累”。合同协议上签的是租够3年车辆归李庭峰所有,可一年之后,李庭峰租赁的车辆就被莫名其妙的“偷”走了。
“以租代购”买个车,明明给付了贷款,但租车公司却未把贷款准时还入,导致魏先生征信受损。家住成都温江区的魏先生,去年12月24日经人介绍,在租车公司成都蜀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以租代购”的方式租下一辆东风标致301轿车用于跑网约车,当天双方签订了《汽车租车合同》,并在蜀城汽车办公地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了解到,近两年来,多家经营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在承保“以租代购”公司新车保险业务中,不同程度遭遇因大量集中退保导致大额佣金损失的疑似欺诈行为,个别公司佣金损失超千万元,似已形成“集中退保骗佣黑产”。
近年来,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以及商机的不断涌现,共享理念得到了广泛的传播,互联网租赁平台也随之大量出现。其中,手机租赁业务通过“以租代购”的模式以“低月租”为噱头,迎合了不少年轻人的需求。有平台方称,消费者每月只需要支付一杯奶茶钱,就可以拥有最新款或者更高端的手机。
如今,不少人选择以租代购的方式买车,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当事人 邱先生:我这个车是分3年的,还完贷款他说3年过后,不开滴滴可以作为私家车使用,但现在3年已经到了,然后公司他现在一直拖,一直没有给我过户。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以租代购”是指一种汽车融资租赁的购车模式,购车者先以租车的方式使用汽车,每月向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直到付清合同中双方达成的金额或者达到一定期限后,汽车从租赁公司处过户至购车者个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