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最新发布《河北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河北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做好我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北省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为做好我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的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最新发布公告,暂不开展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因教育部暂未下发有关恢复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正式文件或通知,目前河北省暂不开展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恢复工作时间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河北省教育厅官网、“河北省教师
河北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做好我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