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青山多妩媚,青山见我应如是。3月12日是第45个植树节,记者联系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的“融宝欣宝”,跟您讲讲乱砍滥伐的后果有多严重!“我已经买下了一片山林,山上的林木就是我的,我想砍就砍!”“我家的自留山,山上是我自己种的树,这些树木我全权负责!
8月29日8:00至8:30,烟台市林业局的嘉宾做客烟台广播电视台《民生热线》节目直播间,通过热线电话6251234解答市民提问。主持人:许多老百姓会在自己家的房前屋后、自留地种几棵树,能否随便砍伐?砍伐时需不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23年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起施行。近年来,涉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日趋完善。“法律修改后,司法解释需要作相应调整。
据南国早报报道,近日,广西宾阳县法院宣判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男子卢某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雇人砍伐自家种植的11.7亩的林木,蓄积量为75.4立方米,导致生态环境受到了破坏,造成涉案林木资源生态服务功能损失价值为1.3万余元。
近日,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段某某因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1万元,同时责令其在2022年6月30日前,在破坏林地范围内,根据当地适宜生长的树木选取树苗种植6.7亩,到期不补种则缴纳补植复绿费89860元,另外,需缴纳破坏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金166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