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该厅日前下达全省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主要用于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和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据悉,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标准按人均每年2000元核定,主要用于帮助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给予补充医疗保障。
3月25日,二三里资讯从宝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了解到的消息:日前,宝鸡市对全市3万余名优抚对象发放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价格临时补贴,每人每月30元,共计186万余元,将于4月10日前发放完毕。
4月24日记者获悉: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从荣誉激励、生活保障、就业创业、健康服务、住房优待、教育优待、文化优待、交通优待、社会优待9大方面对相关优待政策进行细化整理。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从2022年8月1日起,再次以一定比例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据了解,这次提高标准,统筹兼顾了国家财力、对象贡献等因素,是国家连续第18次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白杨同志在2021年度工作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记三等功一次,特此报喜!恭喜你们!”原来,在榆阳区去年底下发的《榆阳区强军优属十件事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从2021年8月1日起,榆阳区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标准大幅提高,获得中央级荣誉称号奖励10万元、大军区和各军兵种荣誉称号奖励8万元、一等功奖励5万元、二等功奖励3万元、三等功奖励1万元、优秀士兵奖励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