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披彩凤双飞翼,乐偕并蒂连理枝,当人们怀着美好的憧憬和愿望走进婚姻,都渴望拥有幸福、美满和长久的婚姻关系。可是夫妻双方在琐碎的日子中,难免发生争吵与矛盾,渐渐消磨着多年的感情,离婚的念头将在脑海中不时浮现。双方经沟通商议并同意离婚后,很可能订立离婚协议。
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曙光法庭审理了原告高某与被告兴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法院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被告高某在收到调解书后提出疑问:“在法院诉讼离婚为什么没有离婚证?我们还需要去民政局领离婚证吗?
法官,离婚案件的判决书已经生效了,什么时候可以领取离婚证?许多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可以领取离婚证,而在法院通过调解或判决准许离婚的,领取的则是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裁判文书生效证明。
据民政部近日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为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调整过后,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