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国孟亮、吕述阳、张积战、李先艺因犯盗窃罪被获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6个月、7个月、1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5年零3个月、5年零6个月、6年……”听到法院的判决后,国孟亮等4人又懊恼又悔恨:原本的盗窃罪名之外,又增添了一项抢劫罪。
虽然直到现在也没搞明白哪来的枪声,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在当年严打期间,枪决的频率是我有生以来看到最密集的,那时候路过市区的法院、市政府门口,甚至是单位的宣传栏,都能看到大张的判决通告,那时候我很小认字还不全,但是已经知道,谁的名字上有个红色的大叉,那这人就完蛋了。
综合香港电台网站、星岛网报道,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天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表示,12名在内地被拘留港人,是先在香港犯下严重罪行,保释期间潜逃,在内地犯下另一些罪行,所以他们要先面对内地管辖区的法律责任,再安排他们回港,是公平和合理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