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本来是去医院看病,结果却从扶梯上摔了下来,伤病更重了。不慎摔伤的靳先生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万余元。密云法院发布消息说,医院已尽到充分安全保障义务,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原告靳先生因右手病痛前往医院治疗。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 通讯员 孙亚迪)近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事纠纷案。该案中,市民靳先生在看病时不慎从医院的扶梯上摔下受伤,于是起诉医院要求赔偿。法院最终认定医院已经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驳回了靳先生的所有诉讼请求。
但近年来电梯事故频发,尤其是超市、商场、地铁站等公共场所。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其在搭乘自动扶梯时未紧握扶梯,同时还手牵一未成年人,未尽谨慎注意义务,导致在扶梯上摔倒,应对产生的损害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在现代城市的公共交通系统和商业建筑中,自动扶梯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但近年来电梯事故频发,尤其是超市、商场、地铁站等公共场所。那么,乘坐扶梯时摔倒受伤,管理人是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的限度在哪里?来看今日案例。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杨宜 贺如意)患者在医院乘坐扶梯时摔伤,以医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要求医院赔偿各种费用20余万元。记者21日从芙蓉区法院获悉,因医院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法院驳回了患者的全部诉讼请求。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近日,有不少市民发现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18号的苏宁环球购物中心已摘下原Logo换成了“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门诊”。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前往探访获知,改建后的中大医院门诊部为原商场的一至三层,目前内部装修接近尾声,其余楼层仍在正常营业状态。
在现代城市的公共交通系统和商业建筑中,自动扶梯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但近年来电梯事故频发,尤其是超市、商场、地铁站等公共场所。那么,乘坐扶梯时摔倒受伤,管理人是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的限度在哪里?来看今日案例。
情况通报2023年11月6日下午3时17分许,我院门诊四楼行人扶梯入口上方石膏板吊顶发生局部脱落,造成一名来院办事人员头部皮肤轻微擦伤。目前,事件原因调查及相关隐患排查正在进行中,医院医疗就诊秩序正常,感谢大家对南京鼓楼医院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