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上合示范区综合部、自贸片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半岛记者肖玲玲为方便高校毕业生办事,市人社局发布了“青岛市各级高校毕业生业务咨询电话”,其中汇总了青岛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青年就业见习咨询电话等,高校毕业生可根据自身需求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日前,青岛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红兵在由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新闻办、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的舆论监督类热线直播节目《行风在线》上介绍,青岛对高校本科、硕士和博士毕业生给予住房补贴,分别每月给予500元、800元和1200元,且每人可连续领取三年共计36个月。
目前本市针对青岛籍的大中专毕业生有一次性求职补贴,针对来青就业的硕士、博士毕业生有住房补贴,对于参加就业见习的学生也有见习补贴?这些补贴分别是以什么标准、通过哪些方式发放呢?作为毕业生的你 ,应该如何申领?本报记者汇总整理,希望对您有用。住房补贴谁能领?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本报讯(记者 孙军)为进一步简化补贴发放程序,优化人才服务环境,日前,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不再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作为申请住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的必需材料。
青岛新闻网7月21日讯 7月20日,青岛新闻网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将于7月27日启动。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领取时间以三年内缴纳五险实际月份为准。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封满楼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经前期对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材料的审核,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即将开始,请已提交申请材料的有关人员于12月24日之后(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国银行五四广场支行(香港中路10号颐和国际大厦一楼)办理领
青岛市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申请人自首次享受补贴月份起,可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补贴。注:对已领取补贴但补贴期限未满且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提高学历层次取得新学历后可按现行政策申请剩余月份的住房补贴,申请前须先向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注册登记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暂停住房补贴申请,记录已申领补贴月份。
为进一步简化补贴发放程序,优化人才服务环境,近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青岛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申请住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的必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