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2月4日,国新办举行《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局长黄锦生在回答封面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条例》严格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了对政府及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2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局长黄锦生等介绍有关情况。 当前,煤矿领域存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
中新网北京2月4日电 (记者 刘文文)当前,部分煤矿从业人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的管理者技术水平不高,是影响矿山安全生产的最大短板。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周德昶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强调,要真正让“明白人”来开矿、办矿,提升企业自主管理能力。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日,《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发布。2月4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局长黄锦生及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条例》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为进一步督促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解决“草台班子”抓安全,“五职矿长”频繁更换、随意更换等问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会同贵州省有关部门印发了《贵州省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任职备案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五职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