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营者以自行标注方式将经营商品纳入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行列属于违法行为,须立即改正。”近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于今年7月1日出台施行以来,江北区市场监管局查获重庆首例适用新条例处罚的利用网络交易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潘璐6月11日,就网传“大学生跳团体操组团买400多条裙子,穿后退货”一事,微信公众号“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布情况通报称,经调查,存在“一部分学生使用过后退货”情况,学校已对涉事学生批评教育,并安排专人积极与商家沟通联系,表达歉意,商议解决措施。
南都讯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有权依法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花6万淘宝网购手镯,发现有裂纹申请退货退款,在商品销售页面明明标注着“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情况下,商家就是不退,淘宝也没办法,碰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办?近日,家住南阳的王女士就遇到了这种麻烦,万般无奈,她向河南电视台《都市报道》节目发起了求助。节目中,王女士介绍了这笔交易的详细过程。
注:本文由新知商业观察原创,未经许可,禁止转载。网购衣服遇到不合适需要退换货,本是件稀松平常的事。但这件衣服如果是从淘宝买的,那恐怕就未必了。打开黑猫投诉平台,可以看到用户对在淘宝购买衣服后退货难的投诉层出不穷,退货遭遇也是五花八门、千奇百怪。
近日不少消费者反映,一些电商平台卖家打着"清仓"、"尾货"的名义,不支持其商品7日无理由退货,甚至还公开在页面上标注"介意者慎拍"。鉴于商家公开做出了这种声明,不少人虽然收到商品后才发现质量问题、尺寸问题,也大多自认倒霉。人们不禁要问,商家的行为是否合法呢?
□黄齐超“绝大多数裙子都被穿过了,打开包装后一股难闻的异味扑鼻而来,完全无法再次销售,只能报废。”近日,面对400多件被退回的裙子,浙江金华的网店老板姚先生心痛不已。姚先生查看退货订单后发现,这些订单为集体退货,他直接损失近8000元,还导致网店退货率飙升。
每经编辑:李泽东近日,淘宝公示了关于变更其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的提案,其中新增了淘宝基于平台自身大数据能力,识别多维度结合,对于买家发起符合相关情形的售后,做出快速退款或退货退款的规定。随后,相关话题登上热搜。据了解,该提案已于昨日(12月26日)正式实施。
5月21号上午,许女士在淘宝店铺上购买了一枚戒指,当天晚上她提出想要退货,被商家拒绝了。许女士购买戒指的店铺名称是“泰和恒美”,她提供了购买记录,商品名称是一长串:黄金女王圆牌戒指999足金高级感满满宫廷复古锆石5G工艺12克左右,实付6500元,付款时间5月21日9点22分。